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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電作業(yè)屏蔽服的國家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帶電作業(yè)用屏蔽服
國家標準局1986-07-02發(fā)布 1987-07-01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電力工業(yè)中,在交流電壓500kv及其以下的高電壓設備上進行 帶電作業(yè)時,防護人體免受高壓電場及電磁波的影響所穿戴的一種屏蔽服裝(以下 簡稱屏蔽服)。
1 基本概念
1.1 術語
1.1.1 屏蔽服
用均勻分布的導電材料和纖維材料等制成的服裝,穿戴后使處在高電場中的 人體外表各部位形成一個等電位屏蔽面,防護人體免受高壓電場及電磁波的影響。
成套屏蔽服裝包括:上衣、褲子、帽子、手套、短襪、鞋子及其相應的連接 線和連接頭。
1.1.2 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
安置在衣、褲、襪、帽、手套等接縫處,能承當衣服中的主要電流通路,并 能保證良好電氣連接的金屬軟線叫分流連接線。
在分流連接線的外露端頭處,為使衣、褲、襪、帽、手套等從電氣上牢固地 連接成一體的連接裝置叫連接頭。
1.1.3 等電位連線
等電位作業(yè)時,使屏蔽服與高壓帶電體形成等電位的連接軟導線,叫等電位 連線。此線端部附有連接夾頭。
1.1.4 鞋子
內外層具有良好導電性能的材料制成的鞋,為帶電作業(yè)鞋。
1.1.5 屏蔽效率
屏蔽效率是衡量屏蔽服衣料屏蔽性能的一項相對指標,用se表示。
屏蔽效率系沒有屏蔽時接收極上的電壓(uref)與經屏蔽后接收極上的電壓(u)比 值的分貝值,即 。
1.1.6 衣料電阻
衣料表面一個環(huán)形面積內的直流電阻值。此環(huán)形面大小是直徑為114mm的圓 面積減去直徑為44mm的圓面積之差值。此電阻值可反映導電材料的好壞和導電 材料網(wǎng)狀交叉點接觸電阻的大小,它是衡量屏蔽服衣料導電性能的一項重要指標。
1.1.7 整套衣服載流容量
屏蔽服裝各部件連接成整體后,在衣服任意兩個zui遠端之間,通過某一工頻 電流值并經過一定熱穩(wěn)定時間后,衣服上任何點局部溫升為規(guī)定限值時的這一電 流即為整套衣服載流容量。它是衡量b型及c型屏蔽服的一項綜合指標。
1.2 總的說明
屏蔽服應有較好的屏蔽性能、較低的電阻、適當?shù)妮d流容量、一定的阻燃性 及較好的服用性能。
屏蔽服各部件應經過兩個可卸的連接頭進行可靠的電氣連接,應保證連接頭 在工作過程中不得脫開。
屏蔽服根據(jù)其使用條件的不同,可分為a、b、c三種類型:
凡衣料屏蔽效率高、載流容量較小的,叫a型屏蔽服;
凡有適當屏蔽效率而載流容量較大的,叫b型屏蔽服;
凡屏蔽效率高而載流容量又較大的,叫c型屏蔽服。
2 技術要求
2.1 衣料技術要求
2.1.1 屏蔽效率
按gb6568.2—86《帶電作業(yè)用屏蔽服試驗方法》中1.1條方法試驗,a 型、c型衣料屏蔽效率不得小于40db,b型衣料屏蔽效率不得小于30db。
2.1.2 衣料電阻
按照gb 6568.2中1.2條方法試驗,新的屏蔽服衣料電阻不得大于800mω。
2.1.3 衣料熔斷電流
按照gb6568.2中1.3條方法試驗,a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 b型及c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不得小于30a。
2.1.4 耐電火花
衣料應具有一定的耐電火花的能力,在充電電容產生的高頻火花放電時而不 燒損,僅炭化而無明火蔓延。
按照gb6568.2中1.4條的方法,經過耐電火花試驗2min以后,衣料炭化破 壞面積不得大于300mm2。
2.1.5 耐燃
衣料與明火接觸或與電火花接觸時,必須能夠阻止明火的蔓延,并有良好阻 燃性能。
按照gb6568.2中1.5條方法試驗,試樣的炭長不得大于300mm,燒壞面積 不得大于100cm2,且燒壞面不得擴散到試樣的邊緣。
2.1.6 耐洗滌
要確保在多次洗滌后,衣料的電氣和耐燃性能無明顯的降低。
按照gb6568.2中1.6條方法試驗,衣料應經受10次“水洗—烘干”過程。 在衣料作過洗滌試驗以后,衣料電阻不得大于1ω;燃燒損壞面積仍不大于 100cm2;a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db;b 型屏蔽服衣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效率不得低于28db;c型屏蔽服衣 料熔斷電流仍不小于30a,屏蔽效率不得低于30db。
2.1.7 耐汗蝕
人體汗液對屏蔽服中的導電材料有一定的腐蝕作用。按照gb6568.2中1.7條 的方法,分別進行3次耐酸性汗蝕和耐堿性汗蝕試驗,分別檢測衣料電阻值均不 得大于1ω。
2.1.8 耐磨
衣服必須耐磨損,使衣服具有一定的耐用價值。按照gb6568.2中1.8條的方 法,經500次摩擦試驗后,衣料電阻不得大于1ω;a型和c型屏蔽服衣料屏蔽 效率不得低于30db,b型屏蔽服衣料屏蔽效率不得低于28db。
2.1.9 透氣性能
衣料應具有較大的透氣量,以達到穿戴者舒適的目的。
按照gb6568.2中1.9條方法試驗,透過衣料的空氣流量不得小于35l/(m2·s)。
2.1.10 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按照gb6568.2中1.10條方法試驗,對導電纖維類衣料而言,衣料的經向斷 裂強度不得小于343n,緯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94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 得小于10%;對導電涂層類衣料而言,衣料的經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緯 向斷裂強度不得小于245n,經、緯向斷裂伸長率均不得小于10%。
2.2 成品技術要求
2.2.1 上衣、褲子
為了確保整套屏蔽服的電阻不大于規(guī)定值,按照gb6568.2中2.1條的方法, 分別測量上衣及褲子任意兩個zui遠端之間的電阻均不得大于15ω。
2.2.2 手套、短襪
按照gb6568.2中2.2條的方法,分別測量手套及短襪的電阻均不得大于15ω。
2.2.3 鞋子
按照gb 6568.2中2.3條的方法,測量鞋子的電阻不得大于500ω。
2.2.4 帽子
帽子必須通過屏蔽效應試驗。帽子的屏蔽效應試驗在整套衣服的屏蔽性能試 驗中一起進行。
帽子的保護蓋舌和外伸邊沿必須確保人體外露部位(如面部)不產生不舒適感, 并應確保在zui高使用電壓的情況下,人體外露部位的表面場強不得大于240kv/m。
必須確保帽子和上衣之間的電氣連接良好。
2.2.5 整套屏蔽服(上衣、褲子、手套、短襪、帽子、鞋子)
對屏蔽服膝部、臀部、肘部及手掌等易損部位,可用雙層衣料適當加強,以 提高整套屏蔽服的耐用性能。
為保證整套屏蔽服的電阻和屏蔽性能符合本標準規(guī)定,應對組裝好的整套屏 蔽服進行試驗檢查。
按照gb6568.2中2.4條的方法,進行整套衣服的電阻試驗。檢查整套屏蔽服 各zui遠端點之間的電阻值均不得大于20ω。
分別按照gb6568.2中2.5、2.6條的方法,進行整套屏蔽服的屏蔽性能試 驗。在規(guī)定的使用電壓等級下,檢查衣服內胸前、背后處以及帽內頭頂處等三個 部位的體表場強均不得大于15kv/m,檢查人體外露部位(如面部)的體表局部場強 不得大于240kv/m;檢查屏蔽服內流經人體的電流不得大于50μa。
按照gb6568.2中2.7條的方法,進行整套屏蔽服的通流容量試驗。對屏蔽服 通以規(guī)定的工頻電流,并經一定時間的熱穩(wěn)定以后,檢查屏蔽服任何部位的溫升 不得超過50℃。
2.2.6 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
為了保證整套屏蔽服有較大的通流容量和較小的電阻,在上衣、褲子、手 套、短襪、帽子等適當部位,應安放分流連接線。對b、c型屏蔽服每路分流連 接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4mm2,對a型屏蔽服每路分流連接線的截面積應不小于 1mm2,并應具有適當?shù)臋C械強度,使其不易折斷。上衣、褲子等均應有兩路獨立 的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通道。
衣、褲、帽、手套、短襪等各部件均應有兩個連接頭。如果手套與上衣之間 或短襪與褲子之間能夠通過衣料直接接觸而使其在電氣上導通的話,可以分別只 裝配一個連接頭。
3 屏蔽服號型
3.1 上衣、褲子號型
根據(jù)gb1335—81《服裝號型系列》的有關規(guī)定,上衣和褲子均選用5.3系 列。
根據(jù)gb2668—81《男女單服上衣規(guī)格系列》和gb2669—81《男女單長 褲規(guī)格系列》,選用上衣(包括上、下連裝)的號型有165號/94型、170號/97型、 175號/100型、180號/103型、185號/106型等5種;選用褲子的號型有165號 /79型、170號/82型、175號/85型、180號/88型、185號/91型等5種。
3.2 帽子、手套和短襪號型
3.2.1 帽子號型
根據(jù)穿戴者的頭圍周長,選用57、58、59、60、61cm等5種號型。
3.2.2 手套號型
選用大、中號2種號型。
3.2.3 短襪號型
選用25、26、27、28cm等4種號型。
3.3 鞋子號型
按照全國統(tǒng)一鞋號規(guī)格,選用25、26、27、28cm等4種鞋號;鞋子寬度 均選用ⅲ型。
3.4 棉服號型
根據(jù)gb1335—81有關規(guī)定,棉上衣和棉褲均選用5.3系列。棉上衣的規(guī)格 選用165號/100型、170號/103型、175號/106型、180號/109型、185號/112 型等5種號型;棉褲的規(guī)格選用165號/82型、170號/85型、175號/88型、180 號/91型、185號/94型等5種號型。
4 工廠抽樣檢查試驗
4.1 工廠在新產品試制定型或改變原料及工藝過程時,產品均應進行型式試驗, 其型式試驗項目為gb6568.2中所規(guī)定的所有試驗項目。
4.2 根據(jù)屏蔽服的特點,生產布匹時應定期抽樣進行如下常規(guī)試驗項目:
a.屏蔽效率試驗;
b.衣料電阻試驗;
c.衣料熔斷電流試驗;
d.耐燃試驗;
e.耐磨試驗;
f.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試驗;
g.衣料厚度試驗;
h.單位面積質量試驗;
i.透氣量試驗。
4.3 衣服成品應逐件檢查外形、分流連接線及連接頭,必須確保其完好無損,并 按gb 6568.2第2.4條款,測試整套衣服電阻。
4.4 衣服成品出廠,需按gb2661—81《男女單服裝》及gb2662—81《男女 棉服裝》中第五章“檢驗規(guī)定”的要求檢驗產品。
4.5 生產廠必須確保制成產品的穩(wěn)定性和交貨的產品與型式試驗樣品的一致性。 廠家除向買方提供抽樣試驗的結果以外,還可向買方提供對材料和生產過程的檢 查結果。
5 驗收檢查和試驗
必須在有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由買方任意選擇進行驗收檢查。驗收試驗 可以利用制造廠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進行,也可在一個實驗室里進行。試驗結 果有矛盾時,可邀請各方面代表共同進行試驗。
5.1 基本檢查
在買方選擇的方案上,對任何一批屏蔽服的全部或部分產品進行以下檢查:
a.外觀檢查;
b.電氣試驗,在屏蔽服的任意兩點之間測量電阻。
5.2 附加試驗
如買方要求時,可以在交貨的那批屏蔽服上進行抽樣檢查,可以重復進行gb 6568.2第2章所述的全部試驗或部分試驗。經雙方協(xié)商,也可以進行本標準所未 作規(guī)定的補充試驗。
6 修改
制造廠要對屏蔽服作任何特性修改時,都必須事先征得買方同意(無論這些特 性是本標準中規(guī)定的或未規(guī)定的)。對屏蔽服作過任何修改以后,都必須重新進行 型式試驗,同時要改變型號標準和貯存新的標準試樣。如果只作部分型式試驗可 以使其性能得到驗證的話,也可以只進行部分型式試驗。
7 標志、包裝
7.1 標志
屏蔽服必須打上明顯且持久的標志,其標志應包括如下內容:
a.制造廠名或商標;
b.型號名稱;
c.制造年份、月份;
d.使用電壓等級;
e.號型標志。
以上內容用一種藍色三角形標志來顯示。在屏蔽服的上衣、褲子、帽子、手 套、短襪等各部件均必須牢固地裝上三角形標志(見圖1)。三角形標志的尺寸參數(shù) (如圖2)為:
a.外側是一個深藍色的三角形框條,框條寬3mm;
b.里面是一個淺藍色的三角形,并標明zui大使用電壓等級;
c.三角形zui外邊的邊長為50mm。
圖1 屏蔽服組裝
1—連接頭;2—分流連接線;3—標記;4—導電鞋
注:三角形和全部字為深藍色,底色為淺藍色。
當屏蔽服中個別部件(如手套、短襪等)不適合此尺寸時,標志尺寸可適當縮小。
屏蔽服的包裝或包裝箱外應有防壓、易碎、防潮等標志。
7.2 包裝
由于導電織物中的導電材料在周圍空氣中會被氧化,必須將屏蔽服包裝好, 使其在長期貯藏以后仍然不會被氧化。比如,可以將屏蔽服包裝在一個里面襯有 絲綢布的塑料袋里,這層絲綢布的作用是將屏蔽服與塑料袋隔開以免相互粘??; 也可包裝在箱子中。
整箱包裝時,應用硬箱包裝,避免屏蔽服在運輸過程中長期受重壓而導致導 電材料的損壞。
包裝袋或包裝箱內必須附有產品裝箱單及合格證。